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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術語
    【期貨市場】:廣義上的期貨市場包括期貨交易所、結算所或結算公司、經紀公司和期貨交易員;狹義上的期貨市場僅指期貨交易所。www.emoneybtc.com期貨交易所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比較成熟的期貨市場在一定程度上相當於一種完全競爭的市場,是經濟學中最理想的市場形式。所以期貨市場被認為是一種較高級的市場組織形式,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 期貨市場是交易雙方達成協議或成交後,不立即交割,而是在未來的一定時間內進行交割的場所。       【期貨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是為期貨交易提供場所、設施、服務和交易規則的非盈利機構。交易所一般采用會員制。交易所的入會條件是很嚴格的,各交易所都有具體規定。首先要向交易所提出入會申請,由交易所調查申請者的財務的資信狀況,通過考核,符合條件的經理事會批准方可入會。交易所的會員席位一般可以轉讓。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下設董事會或理事會,一般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聘任交易所總裁,負責交易所的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       【期貨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或稱經紀所)是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提供有關期貨交易服務的企業法人。在代理客戶期貨交易時,收取一定的傭金。作為期貨交易活動的中介組織,在期貨市場構成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交易所與眾多交易者之間的橋梁,拓寬和完善交易所的服務功能; 另一方面,它為交易者從事交易活動向交易所提供財力保證。期貨經紀公司內部機構設置一般有結算部、按金部、信貸部、落盤部、信息部、現貨交收部、研究部等。一個規范化的經紀公司應具備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遵守國家法規和政策,服從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恪守職業道德,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嚴格區分自營和代理業務,嚴格客戶管理,經紀人員素質高等條件。       【期貨交易者】:根據參與期貨期交易的目的劃分。基本上分為兩種人:即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       1)套期保值者。這種人從事期貨交易的目的是利用期貨市場進行保值交易,以減少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確保生產和經營的正常利潤。做這種套期保值的人一般是生產經營者、貿易者、實用戶等。       2)投機者或稱風險投資者。投機者參加期貨交易的目的與套期保值者相反,它們是願意承擔價格波動的風險。其目的是希望以少量的資金來博取較多的利潤。期貨交易所的投機方式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多種多樣,其做法遠比套期保值復雜的多。在期貨市場上,如果沒有投機者參與,其回避風險和發現價格兩大功能就不能實現。投機者參加交易可增加市場的流動性,起到"潤滑劑"的作用。       【期貨交易】: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准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交易形式。 在期貨市場中,大部分企業買賣的期貨合約的目的是為了規避現貨價格波動的風險,而大部分投資者則是為了博取價格波動的差額。因此很少有人願意參與商品的實物交割,在到期前都以對沖的形式了結。對沖的意思是說買進期貨合約的人,在合約到期前會將期貨合約賣掉;而賣出期貨合約的人,在合約到期前會買進期貨合約來平倉。這種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的活動都是允許的。       【期貨合約】: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根據合約標的物的不同,期貨合約分為商品期貨合約和金融期貨合約。商品期貨合約的標的物包括農產品、工業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金融期貨合約的標的物包括有價證券、利率、匯率等金融產品及其相關指數產品。       【上市品種】:指期貨合約交易的標的物,如合約所代表的玉米、銅、石油等。並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適合做期貨交易,在眾多的實物商品中,一般而言只有具備下列屬性的商品才能作為期貨合約的上市品種:一是價格波動大。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運輸。根據交易品種,期貨交易可分為兩大類: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以實物商品,如玉米、小麥、銅、鋁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商品期貨。以金融產品,如匯率、利率、股票指數等作為期貨品種的屬於金融期貨。金融期貨品種一般不存在質量問題,交割也大都采用差價結算的現金交割方式。我國上市品種主要有銅、鋁、大豆、小麥和天然橡膠。       【商品期貨】:商品期貨是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一種期貨合約,是關於買賣雙方在未來某個約定的日期以簽約時約定的價格買賣某一數量的實物商品的標准化協議。商品期貨交易,是在期貨交易所內買賣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同的交易方式。       【金融期貨】:指以金融工具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金融期貨作為期貨交易中的一種,具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點,但與商品期貨相比較,其合約標的物不是實物商品,而是傳統的金融商品,如證券、貨幣、匯率、利率等。       【期貨期權】:期貨期權是對期貨合約買賣權的交易,包括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一般所說的期權通常是指現貨期權,而期貨期權則是指“期貨合約的期權”,期貨期權合約表示在期權到期日或之前,以協議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特定商品或資產的期貨合同。期貨期權的基礎是商品期貨合同,期貨期權合同實施時要求交易的不是期貨合同所代表的商品,而是期貨合同本身。如果執行的是一份期貨看漲期權,持有者將獲得該期貨合約的多頭頭寸外加一筆數額等於當前期貨結算價格減去執行價格的現金。       【權利金】:權利金就是期貨期權的價格,是期貨期權的買方為獲取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必須支付給賣方的費用,又稱為權價、期權費、保險費。對賣方來說,它是賣出期貨期權的報酬,也就是期貨期權的成交價。期權權利金對於期貨期權的買方來說,是其買入期權可能遭受損失的最高限度。對於賣方而言,賣出期貨期權立即可以獲得一筆權利金收入,而不必馬上進行期貨合約的交割。當然,它同時使賣方面臨一定的市場風險,即無論期貨市場的價格如何變動,賣方都必須做好履約的准備。與期貨交易相同,在期權交易中,期權權利金即期權成交價格是期權合約中惟一能在交易所內討價還價的要素,其他合約要素均已標准化。權利金的最終確定,也必須經過期權買賣雙方的經紀人在交易所大廳通過公開競價才能形成。       【開倉】:在期貨交易中通常有兩種操作方式,一種是看漲行情做多頭(買方),另一種是看跌行情做空頭(賣方)。無論是做多或做空,下單買賣就稱之為“開倉”。       【持倉】:在實物交割到期之前,投資者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和個人意願,決定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而投資者(做多或做空)沒有作交割月份和數重相等的逆向操作(賣出或買入),持有期貨合約,則稱之為“持倉”。       【平倉】: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合約的品種、數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昨收市】:指前一交易日的最後一筆成交價格。       【開盤價】:當天某商品的第一筆成交價。       【收盤價】:當天某商品最後一筆成交價。       【最高價】:當天某商品最高成交價。       【最低價】:當天某商品最低成交價。       【最新價】:當天某商品當前最新成交價。       【結算價】:當天某商品所有成交合約的加權平均價。滬深300指數的結算價是當日收盤前一個小時成交價的平均價。       【買價】:某商品當前最高申報買入價。       【賣價】:某商品當前最低申報賣出價。       【價差】:兩個相關聯市場或商品間的價格差異。       【漲跌幅】:某商品當日收盤價與昨日結算價之間的價差。       【漲跌停板】: 指合約在1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者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出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漲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高限價(等於昨結算價+最大變動幅度)。       【跌停板額】:某商品當日可輸入的最低限價(等於昨結算價—最大變動幅度)。       【最後交易日】:指可以在某一期貨或期權合約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天,在最後交易日收盤時,所有空盤期貨合約必須通過交割相關商品、金融工具或采用現金結算方式予以平倉或對沖。       【限價指令】:由客戶確定價格限制或履約時間的指令。       【市價指令】:交易指令形式之一。即按照市場當時的最好價格立即(盡快)買(賣)某一特定交割月份期貨合約的指令。       【質押】:指會員提出申請並經交易所批准,將持有的權利憑證移交交易所占有,作為其履行交易保證金債務的擔保行為。權利憑證質押僅限於交易保證金,但虧損、費用、稅金等款項均須以貨幣資金結清。       【限倉制度】:是期貨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交易者和防范操縱市場行為,對會員和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限倉制度緊密相關的另外一個控制交易風險、防止大戶操縱市場行為的制度。       【實控關系賬戶】:實際控制是指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對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期貨賬戶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處分等權限,從而對他人交易決策擁有決定權的行為或事實。 上海期貨交易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行為人對他人期貨賬戶的交易具有實際控制關系:(1)行為人作為他人的控股股東;(2)行為人作為他人的開戶授權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3)行為人作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或者行為人與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一致的;(4)行為人與他人之間存在配偶關系;(5)行為人與他人之間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關系,且對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6)行為人通過投資關系、協議、融資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對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7)行為人對兩個或者多個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8)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目前,各期貨交易所執行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實行報備制度。       【程序化交易報備】:根據各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客戶使用程序化交易應當事先向交易所備案。客戶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可能影響交易所、期貨公司的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或期貨公司有權采取相關限制性措施。       程序化交易是指由計算機按照事先設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風險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動下達交易信號或者報單指令的交易方式。       【逐日盯市制度】:是指結算部門在每日閉市後計算、檢查保證金賬戶余額,通過適時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使保證金余額維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負債現象發生的結算制度。       【結算】:根據期貨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格對交易雙方的交易盈虧狀況進行的資金清算和劃轉。       【套期保值交易】:套期保值指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與現貨市場交易方向相反、數量相等的同種商品的期貨合約,進而無論現貨供應市場價格怎樣波動,最終都能取得在一個市場上虧損的同時在另一個市場盈利的結果,並且虧損額與盈利額大致相等,從而達到歸避風險的目的。       【套利交易】:指利用指期貨市場存在的不合理價格,同時參與期貨與現貨市場交易,或者同時進行不同期限,不同類別合約交易,以賺取差價的行為。       【保證金】:在期貨市場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貨合約價格的一定比率交納少量資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便可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這種資金就是期貨保證金。在我國,期貨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指期貨交易者按照規定標准交納的資金,用於結算和保證履約,按性質與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結算准備金和交易保證金兩大類。結算准備金一般由會員單位按固定標准向交易所繳納,為交易結算預先准備的資金。交易保證金是會員單位或客戶在期貨交易中因持有期貨合約而實際支付的保證金,它又分為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兩類。       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新開倉時所需交納的資金。它是根據交易額和保證金比率確定的,即初始保證金=交易金額調保證金比率。交易者在持倉過程中,會因市場行情的不斷變化而產生浮動盈虧(結算價與成交價之差),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來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隨時發生增減。浮動盈利將增加保證金賬戶余額,浮動虧損將減少保證金賬戶余額。當保證金賬面余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時,交易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補充保證金,使保證金賬戶的余額)結算價×持倉量×保證金比率,否則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機構有權實施強行平倉,這部分需要新補充的保證金就稱追加保證金。       【投機交易】:指在期貨市場上以獲取價差收益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投機者根據自己對期貨價格走勢的判斷,做出買進或賣出的決定,如果這種判斷與市場價格走勢相同,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可獲取投機利潤;如果判斷與價格走勢相反,則投機者平倉出局後承擔投機損失。       【操縱市場行為】:是指參與市場交易的機構、大戶為了牟取暴利,故意違反國家有關期貨交易規定和交易所的交易規則,違背期貨幣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單獨或合謀使用不正當手段、嚴重扭曲期貨市場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交割】: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各交易所對現貨商品交割都規定有具體步驟。某些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合約的交割采取現金結算方式。       【交割結算價】:交割結算價是指在進行交割時用於商品交收時所依據的基准價格。不同的交易所,以及不同的實物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的選取也不盡相同。鄭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貨采取集中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是期貨合約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上海期貨交易所均采用集中交割方式,但其交割結算價是該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大連商品交易所的所有品種均可采用滾動交割方式,滾動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結算價;若在最後交易日之後進行的交割,交割結算價是期貨合約自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價。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期貨可采取滾動交割方式,但對於滾動交割和最後交易日之後進行交割,交割結算價均為配對日結算價。交割商品計價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再加上不同等級商品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准交割倉庫的升貼水。 交易所會員進行實物交割,還應按規定向交易所繳納交割手續費。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采用最後交易日最後兩小時成交價的加權平均價作為交割結算價。       【實物交割】:是指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根據交易所制訂的規則和程序,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商品期貨交易一般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       【期貨轉現貨】:在兩個均想利用各自的期貨交易部位換取對方現貨市場部位的套期保值者間進行的一種交易方式。亦稱互換現貨。       【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升水】:1)交易所條例所允許的,對高於期貨合約交割標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額外費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當某月價格高於另一月份價格時,我們稱較高價格月份對較低價格月份升水。3)當某一證券交易價格高於該證券面值時,亦稱為升水或溢價。       【貼水】:1)交易所條例所允許的,對低於期貨合約交割標准的商品所少支付的一些費用。2)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間的價格關系。當某月價格低於另一月份價格時,我們稱較低價格月份對較高價格月份貼水。3)當某一證券交易價格低於該證券面值時,亦稱為貼水或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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