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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市場——解讀金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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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16日,金融家喬治·索羅斯挑戰英國政府,打賭英鎊對德國馬克及其他歐洲貨幣的匯率偏高,歷史上一場賭注最大的賭博游戲由此展開。www.emoneybtc.com
 
在投入了100億美元之後,索羅斯勝出,英鎊被迫貶值,而索羅斯則從中賺取了9.5億美元。

至今索羅斯仍以“能夠擊敗英格蘭銀行的人”而聞名於世,然而他那次行動所產生的影響遠遠超出了一人一事的范圍。在此之前,人們都認為世界各大中央銀行的儲備足以抵御貨幣價值的任何波動。然而索羅斯卻證明,日常貨幣交易的強度和數量已經遠遠超過各國中央銀行的儲備。實際上,這種力量對比從有利於政府向有利於個人金融市場的轉化,早在1986年就發生了,並且在1998年達到了頂峰。

沒有哪裡的變化會比世界金融市場上的變化更富戲劇性。曾經由銀行(經常還有政府)主導的那種封閉的、嚴密控制的金融體系,已經被資本跨境自由流動所取代,規模更大、一體化程度更高的全球市場取代了封閉的國內市場,人們所熟悉的按照地域劃分的市場和產業結構也處於不斷變化中。英格蘭銀行領悟到,決策權已不再把握在少數人手中,而是由成千上萬個企業及投資者所掌握,尤其是大型機構投資者。市場經常是由索羅斯這樣的特立獨行者所引導,在獎勵優勝者的同時,無情地淘汰失敗者。

雖然這一新的金融格局帶來諸多好處,但我們更要面對這樣一個現實:眾多“新興市場”國家已向全球資本開放了金融體系,而且幾乎無一例外地是在必要的市場基礎設施和標准尚未具備的情況下實行開放的。銀行監管、會計和治理及法律保護等方面的發展均不充分,難以保證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結果,金融危機隨之而來。

一、概說金融危機

金融危機的定義。金融危機被公認為難以定義,如果僅以現象和觀點看,其開端和終結也是難以准確認定的。世界銀行官員在一份報告中將金融危機定義為:迫使銀行體系遭受重大損失甚至消除的金融事件。我們認為,危機涵蓋了兩方面基本內容:其一,涉及金融方面,對銀行流動性、支付系統與償付能力的沉重打擊而導致的金融衰弱是金融危機的顯著特點;其二,恐慌呼嘯而來,存款人和投資人的信心急轉直下,不僅使銀行體系的形勢更加嚴峻,也加劇了實體經濟中的問題,進而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

金融危機正在頻頻爆發。1970年代,危機表現為拉美債務危機,對拉美的銀行造成了沖擊;1980年代早期,智利和摩洛哥遭遇金融危機;1980年代末,美國儲蓄與貸款協會(S&L)遭受金融危機的打擊;90年代初,危機登陸瑞典、芬蘭、挪威以及大多數轉型中的社會主義經濟體;1994年至1995年,危機席卷委內瑞拉、巴西和墨西哥;1997年,泰國、印度尼西亞以及其他多個亞洲國家也爆發危機;1998年,俄羅斯拖欠債務引發震蕩,影響之廣甚至波及到遙遠的巴西。

在過去的20年間,全球金融危機發生的次數有增無減,而近10年間這一趨勢更加猛烈。據世界銀行統計,20世紀80年代共發生了45起系統性的重大銀行危機。到了90年代,重大銀行危機增至63起,增幅超過60%。此外,新興市場經濟體危機發生次數的激增更是為這一趨勢火上澆油,這在拉美、亞洲及正從國營經濟向市場為導向的金融體制轉型的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和前蘇聯各加盟共和國中尤為嚴峻。

我們目睹了危機中的眾生相。在厄瓜多爾和阿根廷,中產階級儲戶為了提取他們一生的積蓄,徒勞地敲打著銀行的大門,而銀行卻因遭到全國性流動危機的打擊而關門歇業。2002年的阿根廷,不僅金融系統崩潰,其政治制度和社會秩序也全面瓦解。在印尼,我們親眼目睹了店主們在雅加達街頭暴亂中苦苦挽救自己的生意。在韓國和日本,我們眼見兢兢業業的員工被失業的威脅壓彎了腰,關於自殺事件的新聞報道不絕於耳。

按照常理,金融危機會在幾年後逐漸平息:政府出手挽救有償還能力的銀行,將破產銀行清盤,存款人得到擔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會提供短期貸款。按照常理,危機造成的直接損失指的是正在發生的新增成本,但實際上並非經常如此。更為准確的解釋應該是把損失當成“沉入”成本,並把所謂的直接損失看作在銀行危機中納稅人對存款人的轉移支付。從這一角度來看,危機就是政府在全體公民之間分配損失的過程。然而,對於外部觀察者而言,形勢已經趨於正常,報紙上有關危機的大字標題也逐漸消失,或者至少從頭版退到了商務版。有三分之一的危機是這樣發生和收場的。

金融危機的代價。危機對各經濟體而言均意味著巨額損失,因為挽救金融系統要付出直接成本(即納稅人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擔保和為銀行系統注入資本金),而增長受挫還會造成更為重大的代價。在瑞典和美國,危機給納稅人造成的損失,大約相當於該國GDP的4%-5%。而在墨西哥,相應成本接近750億美元,約相當於GDP的20%。

在發展中國家,這一比例上升至30%-40%,甚至更高。在韓國,據英格蘭銀行研究,韓國政府已直接投入1250億美元用於穩定金融體系,約為該國GDP的35%,1981年的智利和1997年的泰國為42%,1980年的阿根廷和1999年的印尼則達到50%以上。英格蘭銀行的研究顯示:過去25年間,銀行危機所造成的損失平均相當於GDP的15%-25%。

在亞洲,潛在的損失十分驚人。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Young)2001年估算,亞洲地區不良貸款總額在危機發生後的短短2年時間裡便增長了約1/3,高達2萬億美元。

還有更加重要又鮮有人論及的代價,即機會和增長的損失。這些代價是隨著現金流枯竭、貸款停發、存款交易凍結、不動產價格劇烈動蕩而出現的。例如,韓國因為危機所喪失的經濟增長機會約相當於其GDP的17%,這一比例在墨西哥約為10%,在瑞典則為5%。

逐步擴大的風險。金融危機通常曠日持久,過去20年間,半數以上的金融危機持續了4年以上。截至2002年,牙買加在金融危機中苦熬了8年,而那一年也正是印度尼西亞深陷危機的第5個年頭。1998年金融危機和貨幣貶值後,俄羅斯的銀行在4年後才有能力再次發行國際債券。在日本和印度尼西亞等國,由於缺乏解決危機的政治意志,危機久拖不決。

有些金融危機則周期性地爆發。1994年,土耳其因不均衡的自由化、巨額財政赤字及對未對沖的短期外幣貸款的依賴引發了危機。其中央銀行和財政部態度猶豫不決,平息事態的措施力度不夠,無法解決其經濟和銀行系統存在的深層問題,甚至是在掩蓋問題。結果到2001年,區區一家中等規模的德米爾銀行(Demirbank)倒閉,就引發了危機卷土重來。直到2002年初,土耳其為了爭取達到歐盟的入盟要求,才開始處理其銀行系統的結構性問題。

對股東和社會來說,金融危機堪稱重大事件,決不能放任不管。更為嚴重的是,危機常蔓延過政治邊界,一些附帶效應逐漸顯現,比如在其他一些未料想到的國家會出現較高的風險溢價,而且政府最終也可能倒台——近年來,在印度尼西亞、厄瓜多爾、俄羅斯和阿根廷,危機就引發了政府倒台。

最近幾年的新問題是,一個國家的危機經常毫不留情地波及其他市場。1998年8月俄羅斯出現債務違約後,全球幾乎每個債券市場的債券收益率均大幅上漲,結果導致巴西的公司被迫支付比以前高出1300個基點的利率。同時在美國,新設立的公司發現,無論利率開出多高都無法發行債券。

二、解析爆發原因

是什麼原因促使金融危機的發生越來越頻繁,影響也更為廣泛?答案很簡單。我們知道,運行不佳的市場能夠滋生出危機,這一點在發展中國家尤為真切。回顧過去,很多新興市場國家向外資流開放的時機不夠成熟,無法有效質詢和監督管理層。而國外投資者則不這麼認為,他們把錢撒向這些國家,指望獲取高額回報。結果是,這些資本流產生了問題:宏觀經濟政策越“利好”,資本湧入量就越大,導致了宏觀經濟游刃有余,微觀經濟卻不堪重負,困境重重。

金融市場正在進入新時代。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1960年代末,政府管制、資本缺乏流動性、標准不統一和技術限制在全球經濟和金融市場構築起了地域壁壘。經濟主要是在各國境內運行,國家間交換的主要形式是貨物貿易和貿易融資所需的貨幣。由於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應和匯率,戰後還未發生過全面金融危機,特別是蔓延到其他國家市場上的危機。即使出現問題,通常都僅限於個別銀行,而且多是因為貸款不夠審慎而導致的。

實行固定匯率制的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後,所有這一切開始發生變化。北美、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采取浮動匯率制,開始開放資本項目,允許跨國金融投資,並放松了對本國金融機構的管制。1970至1980年代,跨境資本流動穩步增長,但主要局限於各工業化經濟體。1989年柏林牆倒塌,標志著金融市場的新時代的開始。國家喪失對利率和匯率的管制權,數字通信的飛速進步帶來了真正的全球化,新興市場和前蘇聯集團的轉型經濟體也加入了金融自由化的行列,且一般都得到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明確支持。資本流動迅速湧向全球各地,深入各個偏僻角落。

跨境資本流動的激增生動地顯示出這一變化。1980年,跨境股票(相關:理財財經)和債券的年交易總額只有區區515億美元,到2000年,這個數字上升到1.8萬億美元——年復合增長率達到20%。與此同時,跨境銀行貸款也從4165億美元增長到近1.8萬億美元。在國外證券(相關:理財財經)交易所發行股票的公司數從1990年的242家發展到2000年的2070家以上,同期籌資額也從160億美元增長到3160億美元,約增長了20倍。

新興市場與全球資本市場聯系起來。新興市場向海外投資者打開大門以吸引外資潮,始於1980年代的拉丁美洲,並在1990年代日漸興起。這給金融危機創造了條件,因為這些國家沒有必要的市場基礎設施和保障措施。更糟的是,在新興市場金融系統占支配地位的是銀行,而不是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在美國,銀行只向私人部門提供其所需外部資金的25%,其余則由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提供。而在亞洲、東歐、非洲以及南美的市場中,這一比例通常是顛倒過來的。資本市場在這些國家的發展不充分達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

從金融體系穩定性的角度來看,銀行業存在內在風險性。它吸收短期存款,但提供浮動匯率和固定利率的長期貸款。在許多新興市場中,當銀行以短期借款和外幣借款形式吸納資金,而後對外提供長期本幣貸款的時候,將會出現資產和負債期限錯配,以及貨幣錯配的問題。銀行的企業客戶有時為追求較低的利率而甘冒貨幣風險,後來往往會後悔不迭。

由於銀行承擔著每一個借款人的全部違約風險,因此是在集中風險,而非分散風險。1980年代,當新興經濟體欠發達的、脆弱的金融體系融入全球金融體系後,全球金融體系的架構就發生了變化,並產生了雙向風險:新興市場要立即應付來自世界金融中心強大力量的挑戰;而發達市場的金融體系則不得不應對和消化此舉帶來的更大的波動性。

銀行貸款過熱引發波動。毋庸置疑,國際資本流動確實波動性強,是誘發眾多金融危機的因素之一。但令人驚異的是,一直以來,外國銀行貸款比跨境股票債券投資的波動還大。例如,1996年,發生亞洲金融危機的5個國家共接受了478億美元的外國銀行貸款,而1997年危機發生後,這一資金流入變成了299億美元的資金流出,一入一出相差750億美元。一年以後在俄羅斯,外國銀行貸款再次成為逃離最快的資金。1990年代晚期,外資銀行貸款總額的年變化幅度遠遠大於債券和股票資金流的變化幅度,因此具有更大的波動性。

很多人以為銀行貸款是長期專項貸款,不可能突然撤走,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債券和股票市場主要通過價格而不是數量來適應變化的市場條件,當危機發生,為避免損失立即化為現實,投資者不可能大舉拋售。但銀行貸款則不同,它不具有流動性,且利潤固定,因此銀行通過貸款數量而不是價格來適應不斷變化的經濟狀況。當問題出現苗頭時,銀行只要減少貸款就能夠避免出現貸款違約,因此每家都巴不得第一個撤走,這種一致的行為更加大了波動性。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越是在情況最糟糕的時候,銀行越是大力貸款給新興市場,以獲取潛在高回報。面對本國堆積如山的壞帳和極低的總體回報率,日本的銀行成為泰國和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最大貸款人,截止到1997年6月的貸款總額已達到972億美元。但同時,外資銀行貸款又對潛在的損失高度敏感,當危機剛剛發生,就大量抽走資金,1997年6-12月,東南亞的貸款總額大約下降175億美元,其中有105億美元是由日本銀行抽走的。當一個國家像泰國那樣在僅僅3個月內便有81億美元資金抽逃時,當地本來就不夠穩健的金融機構便出現崩潰,銀行和企業大面積倒閉。

發生整體性風險的可能性增大。當今金融市場不穩定性的根源,還包括大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機構日益密切的聯系,表現為回購協議和貸款擔保。以俄羅斯“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為例。在連續幾年獲得驚人的回報率(1995年和1996年均超過40%)後,它的對沖基金增加48億美元,其中包括來自基金16位合伙人的19億美元。LTCM以此為擔保向銀行借款,加大在市場上的賭注。到1998年夏,金融交易賬面金額估計高達1000億美元。但俄羅斯出現債務違約後,各大債券市場的債券收益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LTCM開始缺少補交准備金的資金,並且很可能會被迫中途平倉。

面對LTCM將被迫拋售的可能性,它的主要貸款人和投資者開始焦頭爛額,這其中包括不少大型國際投資銀行。除了巨額損失外,他們還擔心LTCM的平倉會使更多的資本市場陷入低迷。為此一批聯邦儲備委員會官員利用私人資金的解決方案,對LTCM加大資金投入,取得控股權。這樣,LTCM的危局靠私人部門的力量得以化解,避免了更為糟糕的後果。但從這個事例中可以看出,由於市場和其主力參與者之間聯系日益復雜,個體主力參與者的倒閉可能會給遠在其他地區的參與者造成潛在的系統性風險。

三、危機的發展進程

通過對眾多案例的觀察和分析,我們發現,金融危機在各國的發展進程驚人地相似,大多為同一模式,即發端於實體部門的薄弱環節;銀行貸款投向錯誤使問題更為嚴重;監管體系失效使危機進一步蔓延;宏觀經濟政策和外來沖擊引發危機。

以泰國為例。早在1992年,泰國實體部門就已經業績欠佳了。隨著泰國實行金融體系自由化,使國內投資者可以獲得海外資金,引發危機的因素開始形成。這個過程中,政府讓泰铢釘住美元,刺激了外國銀行向該國投放大量短期貸款,造成經濟過熱。由於當時基本不存在貶值風險,泰國的金融機構輕率地大舉借入美元、發放泰铢貸款,沒有防范貨幣錯配問題。這些貸款很多進入了房地產領域(這是經濟泡沫另一個常見的特點,由此導致經濟最終崩潰並發生危機),不久房地產價值迅速上升,由於監管松懈且缺乏必要的信貸技能,金融機構將高估的房地產價值作為新發貸款的依據,股市也在國內外投資者的合理推動下扶搖直上,國內外投資者都忽略了企業已經出現問題這一明顯的信號。然而,對泰國經濟的信心正在悄然喪失。1997年春,投資者開始撤走資金,隨後銀行擠兌耗盡了中央銀行的貨幣儲備,隨著政府在7月對泰铢實行浮動匯率,風暴正式襲來。

瑞典的危機與此類似。1985年,瑞典告別了銀行業嚴格監管的歷史,對金融部門放松了管制。貸款限制的取消引發國內外銀行大舉放貸,其中很大一部分直接進入了房地產領域。不久房地產價格猛漲。1989年,瑞典解除對資金的限制,允許國民投資海外資產。很多人在國外購置了房產,以較低利率借入外幣。隨著這個問題逐漸嚴重,瑞典經濟也受到日益上升的貿易赤字的不良影響,部分原因是實際匯率上升。此外,政府釘住匯率的政策也鼓勵貸款人發放未經對沖的外幣貸款。由於釘住的貨幣掩蓋了真實的匯率風險,因此借貸人獲得看似“便宜的”外幣貸款,卻很少考慮瑞典克朗也會貶值。1992年,為了在動蕩的國際局勢中維護匯率,政府實行了一套新的稅收制度以鼓勵儲蓄,並推出了更為緊縮的貨幣政策。這些措施導致通漲水平急劇下降,稅後實際利率大幅飙升,結果房地產市場暴跌,造成大量不良貸款。到1993年初,瑞典克朗貶值25%,外國資金紛紛逃離瑞典。

墨西哥的案例則更加典型。1989年,墨西哥開始經濟改革進程,金融部門實行了自由化,並向外國競相開放,18家國有銀行實行私有化。銀行的新任所有人,包括許多經驗不夠豐富的,支付了很高的價格:平均達到賬面價值的202%(當時美國的銀行是以賬面價值120%的價格出售)。新的所有人希望通過快速擴張收回投資。與此同時,由於對准備金的要求取消,存款出現增長,寬松的貨幣政策和國外借款也推波助瀾,銀行帳面資金十分充裕。

此時墨西哥實行釘住美元的匯率政策,絕大部分的國外借款以美元計算,這使得銀行極易受匯率變動和外國投資者看法變化的影響。銀行對潛在的威脅毫無察覺,反而向許多沒有美元收入的企業提供美元貸款,還在不具備對客戶進行信用分析技能的情況下貸款給那些低信用客戶,結果造成了巨大的信貸風險。事實上許多墨西哥公司已經陷入困境,1994年危機前夕,墨西哥的銀行以市價評估的貸款組合價值,損失達到250億美元——足以抵銷銀行系統的全部淨資產。隨著政局不穩定和美國利率上升削弱投資者對墨西哥的信心,釘住匯率最終瓦解,危機正式爆發。

1994年墨西哥還舉行了一次大選。這顯然不是一個競選的好年頭,競選期間一位支持率處於領先位置的候選人遭到暗殺,同時恰帕斯地區還爆發了叛亂,進一步破壞了投資者的信心。利率和外債還款飙升,信貸枯竭,大批公司破產。

四、危機的一般規律

按照傳統認識及眾多學術文獻的觀點,許多人認為金融危機難以預測。由於引發金融危機的原由有多種,因各國國情、文化及政治的不同而各異,因此應對危機的生存戰略也難以預先制訂。上述結論使貨幣管理官員以為,在金融風暴爆發前,我們根本無法對其各項因素進行認識、防范和管理。

對此我們不能苟同。根據經驗,我們認為對各國而言,危機的征兆是相同的。我們經常會看到某些公司、甚至整個經濟部門年復一年地始終在破壞股東價值,結果埋下了金融危機的禍根。我們也經常發現銀行系統在基礎面上是十分脆弱的,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新興市場的銀行在國民經濟中扮演的角色,如果和其他波動性較小的資本市場相比,則過於突出。這些脆弱的國家金融體系與全球資本市場的連接效率經常非常低下,增加了所有借款人的本地資金成本。我們經常會發現公司治理水平低下、會計制度和透明度不足等問題。此外,我們總能發現金融監管機構缺乏必要的技能和政治獨立性,無法有效開展工作。各國金融體系比較脆弱,而且往往在未做好充分准備的情況下即與全球資本市場接軌,大量資金在誤導的假定條件下流入,加大了發生危機的可能性。地區之間或國家之間固然存在差異,然而興衰之勢還是有其共同模式的。具有遠見的領導者能夠洞察危機,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應對,在危機爆發前後從戰略高度管理危機。

(一)危機的醞釀階段,大體上可以從三方面分析:

實體部門中經營水平低下的企業。實體部門的價值損失是發生金融危機的根本原因。在我們所見過的大多數情況下,實體部門在危機發生多年前就遭受經濟損失了。同時,為這些企業提供資金的金融中介的貸款風險也在逐步——有時甚至是迅速地——上升。以韓國為例,在發生危機前的十五年,只有四年企業能夠負擔稅前債務成本,整個國民經濟中只有電子和鋼鐵兩個行業在創造價值,其他部門的資本效率都十分低下。在墨西哥,危機發生前四年間的情形更加令人沮喪,只有電信部門獲得的回報高於其稅後債務成本,而且這還要歸功於墨西哥電話公司(擁有長途業務壟斷控制權)的巨大影響。

對此問題,各國政府提升企業業績的態度一致,實施的方法和手段卻不一。在墨西哥和阿根廷,經濟改革將市場競爭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業績不佳的企業暴露出來。結果,許多企業陷入了更加急劇的下滑中,這正是痛苦但必需的自由市場療法。而在日本、韓國、泰國、印尼等國家,企業在政府的庇護下部分避免了外國企業的直接競爭,但卻因傳統的產業結構和政策不當而遭到損害,這種政策鼓勵對關鍵行業部門進行過度投資,實行的保護主義對國內企業造成了麻痺,拖延了企業進行必要調整的時間。同樣,在俄羅斯、羅馬尼亞等國,政府對經濟進行了幾十年的干預,實體部門深受其害。歸根結底,實體部門業績不佳是由經濟的封閉性所致,只有這樣的經濟能夠容忍指令性放貸、缺乏真正的競爭以及企業智力水平低下等現象。

銀行的舊游戲與新游戲。在經濟全球化之前,銀行業舊有的游戲方式是在一個封閉的經濟體中將資金輸送給企業。大多數新興市場國家中,銀行對放貸的對象、項目和利率幾乎沒有選擇余地。銀行的作用是建立一個存款的基礎,將資金借給政府和經濟中的戰略部門,且經常按照政府或銀行所屬集團所有人的指令行事。銀行並沒有認識到自己也是風險承擔者——畢竟它們的債務人極少、甚至根本沒有面臨競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被“允許”破產。在這樣的情況下,許多銀行都樂於與政府合作,有時甚至感覺自己就是一個政府機構。

然而,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這種環境。隨著進入壁壘的消除和相關法規的修訂,銀行的放貸限制被大大放寬,可以自行決定對象和金額,同時外資銀行加入了對其原有放貸對象的爭奪中。幾乎一夜之間,銀行的游戲規則發生了徹底的變化,機遇與風險同時降臨。多數銀行不能適應這一新的規則。由於信貸技能薄弱、風險管理意識缺乏以及其他眾多因素,對於越來越不穩定的企業實體,銀行不僅不停止對其貸款,反而繼續增加——甚至是大幅增加貸款量。有些銀行則避開自己具有專門技術優勢的領域,轉向高風險的對公貸款和消費貸款,導致壞賬激增,業績開始被損害。隨著銀行業績不斷下滑,海外貸款繼續流入,銀行體系逐漸變成了紙牌搭成的房子,危機的侵蝕漸漸從實體經濟深化到金融層面。

與此同時,危機的跨國傳播渠道也開始形成。例如,韓國很多商人銀行為高額回報所吸引,利用短期資金積極參與泰國和印尼的房地產投資,但它們缺乏基本的對沖技能,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承擔的隱含風險。使問題更加復雜的是,韓國的許多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為這些商人銀行及其海外業務提供了擔保,使得風險水平在各部門乃至各國間不斷升高,並存在交叉流動的可能。

進退兩難的監管體系。危機醞釀時,監管者未能發現金融體系正在出現的失衡現象,抑或未能迅速采取行動及時阻止災難發生,這種監管失效的深層根源在於監管系統的結構性缺陷。即使是在發達的經濟體中,銀行監管也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監管者按資歷而不是業績獲得提升,其薪酬與其提供的服務並不匹配,因此很少有人在工作中追求卓越表現。此外,有些國家的監管者與被監管的銀行領導人屬於同一個內部人組成的圈子,監管力量往往被約束。最重要的是,監管者極少由於取得成功而得到稱頌,卻常因為工作不得力而遭到诋毀。銀行系統的持續穩健運行無法誕生英雄,系統一旦崩潰卻會使很多人成為禍首。這就導致新興市場中歷來缺乏優秀的監管者。

當問題變得越來越嚴重,危險開始襲來的時候,監管者面臨痛苦的兩難境地:很多銀行通過相互貸款和交叉擔保聯系在一起,使得聯系性增強而實際上的風險集中程度更高。一家銀行倒閉,就有可能搞壞整個銀行系統的可信度。因此在多數情況下,關閉一家大型銀行就等於斷掉經濟的資金供給,這會扼殺許多要靠貸款才能完成經營預算的企業。此舉會破壞這些企業向其他銀行償還貸款的能力。而銀行也有壓力,銀行信心下降導致放貸金額的減少,同時損毀了銀行的信譽,這樣便會引發監管者極不願看到的危機。因此在面臨危機時,監管者往往顧慮重重,各種利益糾葛使他們左右為難。就在他們舉棋不定的時候,危機已經發生了,所以看上去他們的反應就是無所作為。

(二)危機發展的實質性階段,會在宏觀經濟政策和外來沖擊引發危機時到來。

宏觀經濟政策(設定匯率和財政政策)決定危機發生的時間和規模,而外部沖擊則成為危機的觸發因素。在眾多因素的推動下,國家一步步地陷入危機的漩渦。

釘住匯率與幣值高估:在造成金融風暴的“大氣條件”中,匯率也許是最直接的觸發因素。實際上,如果按照貨幣的定義,任何“有管理的”匯率都是對貨幣“市場價格”的扭曲。如果存在釘住匯率的安排,就會加劇扭曲的狀況,進而影響資源配置。在釘住匯率制度下,每一個經濟的參與者都在嚴密關注匯率,試圖從中發現疲軟的最初信號,以此評估制度本身的可信性和可持續性。因此政府在堅決捍衛貨幣穩定的同時,背上了沉重的經濟管理和公共關系負擔,極有可能在不堪重負之際對匯率進行突然的重新定價。

在很多案例中,國內相對疲弱的實體經濟無法與貨幣制度的要求同步,導致貨幣在危機發生前就已經被認為是高估了,商品交易部門失去競爭力,不能與選擇釘住的貨幣(如美元)保持一致。維持此政策的時間越長,貨幣供需的扭曲程度越大,匯率的高估程度也越大,實際匯率必然下跌。

利率捍衛匯率:為了捍衛下跌的匯率,大多數政府會首先收緊利率,進而動用外匯儲備。此舉雖有利於提高對貨幣的需求,進而支撐起本國貨幣估價,但也會產生實體經濟部門實際支付提高、經濟活動總量減少、投資下滑的負面影響。

這種下滑會給銀行帶來三個方面的不良影響:首先,經濟放緩會減少對銀行貸款的總需求,銀行新增貸款會發生萎縮;其次,企業和個人投資回報減少,銀行不良貸款數量增加,未償貸款的盈利性也會下降;第三,貨幣市場利率上升會減少貸款淨利差,進一步削弱銀行的盈利性。比較老練的投資者會發現這種弱點,政府千辛萬苦樹立起來的信心就會被侵蝕。

游資攻擊:比提高利率更具有破壞性的是高估匯率的不可持續性。當貨幣被認為是高估時,對貶值的預期也逐漸積累,市場參與者會爭相在貨幣暴跌前保住自己的投資。市場一旦出現貨幣貶值的初期信號,歷來對金融償付能力至關重要的外國銀行同業貸款就會首先逆轉,迅速從經濟體中撤走。

盡管一些投資者規模較大,但通常而言,任何投資參與者在任何特定情形所投入的資源只會占總量的較小部分(像索羅斯這樣的案例是絕無僅有的),因此國際游資只能說是危機的催化劑。這些游走於風口浪尖的套利者們,四處尋找價格異常,冒險投入本金,力求將機會用足用盡。他們的本性決定了他們只是市場的匆匆過客,與任何市場都是若即若離。而其他國際資金則跟風而動,從而誘發大量資金在某國突然大進大出,最終導致誘發危機的“資金荒”。此時政府往往在前期為遏制金融風暴的努力過程中耗盡了儲備,結果貨幣貶值,在市場力量面前俯首。

以一國經濟水平和貨幣供需狀況為根基的匯率,雖然在政府宏觀政策的幫助下得以苟延殘喘,但在國際游資的攻擊下,最終還是會遵循市場原則而下跌。

泡沫破裂:在貨幣貶值和匯率下降的情況下,實體部門實際收入減少,進一步削弱企業和個人償還貸款的能力;金融部門則雪上加霜——不僅要受到不良貸款猛增的打擊,還要面對外幣貸款價格上漲和還貸要求日益迫切的壓力。由此在國民經濟中出現了惡性循環:企業運營不良,急需資金加以周轉;銀行卻因大筆不良貸款和外幣還貸要求,無力或不願提供更多資金,結果大批企業就此破產,資產泡沫正式破裂,銀行的不良貸款成為永久性壞帳,資金周轉更加困難,許多銀行因此陷入絕境。

危機並不單單由資產泡沫引起,但卻經常對危機條件的成熟起到很強的推動作用。泡沫在非貿易性行業中發生得最為頻繁,如商業和住宅房地產,因為這些領域供應增長緩慢。泡沫也發生在證券交易中,一般是由過度的樂觀情緒所致。

在泰國,銀行和金融公司推動的投資產生了巨大的不動產泡沫,1993年至1996年,金融機構依靠海外淨負債(即對該國大量新增的銀行貸款)的大幅增長為泡沫提供資金,使得房地產價格上漲了395%。房地產商們沒有想到的是,泡沫的破滅和它當初的膨脹一樣誇張。在牙買加,泡沫破滅使得政府清收機構成為房地產最大的擁有者。政府要麼只能慢慢變賣這些資產,要麼冒險將大量的房地產推向市場使其進一步貶值。因此清理房地產泡沫需要特別長的時間。

內外沖擊:引發崩潰的雷霆一擊往往在國民經濟和金融體系都奄奄一息的時候到來。這最後一擊往往無法預料,且與國內金融體系無關,但會徹底破壞對虛弱的經濟現狀的信心。這些沖擊有些是外生性的,如政治事件(墨西哥總統候選人遇刺和地區性叛亂)、戰爭(哥倫比亞內戰)、氣候(厄爾尼諾對厄瓜多爾經濟的影響)等;有些則為內生性,最常見的是存款人成群結隊地湧向銀行網點取回終生的積蓄。除非提供充足的流動性資金去阻止這種擠兌,否則就會像1998年的厄瓜多爾或2002年初的阿根廷一樣出現“銀行假日”,進而演變成整個金融體系的崩潰。

五、辨別預警信號

毋庸置疑,金融危機不易預測。一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任官員承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最近預測到15次危機,而實際上只發生了6次。”盡管如此,我們還是列舉了以下十條預警信號。這些信號大多來自經濟的微觀層面,其中第一、二條來自實體部門(企業),第三至第七條是特別針對金融系統而言的,最後三條則來自宏觀層面。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系統的信號往往不如實體部門的信號及時。

十大預警信號:

企業價值受到破壞。我們發現,實體部門(企業)的價值損失是發生危機的根本原因和早期預警信號之一。企業經營出現問題的表現通常是它們的投資資本匯報(ROIC)低於加權平均資本成本(WACC)。這確實是一個健康的經濟體在逐漸轉型中的正常現象,或者是熊彼特以來的經濟學家稱之為“創造性破壞”的過程。當一個國家中大批領先企業都出現這種情況的話,紅燈就閃起來了。

利息保障比率。這個比率用來評估企業價值損毀的程度——如果一家公司的現金流和利息支付金額之間的比率(ICR)低於2,該公司就可能面臨一場流動性危機。若頂尖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也是如此,則一場波及面極為廣泛的危機可能正在逼近。反之,則可能僅僅是一次經濟蕭條。

銀行的盈利水平。零售銀行全系統年資產回報率(ROA)低於1%或年淨利潤率低於2%,經常是危機的預警信號。

貸款組合迅速增長。金融危機前的階段有一種共同的模式,就是貸款飛速增長。在哥倫比亞危機爆發前的兩年時間裡,該國經濟中效益最差的部門,獲得貸款的增長速度高於效益較好部門的增長。當銀行的貸款組合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長且超過兩年時,許多貸款就會變成壞帳。

存款萎縮或存款利率飛速上升。淨利差也是有用的指標。當它降至200個基點以下時,就有理由擔心了。當存款人將錢從當地銀行中提取出來,特別是超過兩個季度這樣做時,就要小心了。此舉常被看作是危機迫近的信號。

不良貸款。實際不良貸款超過銀行資產總額的1%意味著可能出現問題,超過5%則無一例外意味著出現嚴重問題。但糟糕的是,貸款組合的問題越大,虛報貸款質量的動機就越強。本應反映銀行健康狀況的重要指標往往也是最不可靠的。

銀行同業利率、資本市場拆借利率。如果一家零售銀行長期短缺資金,在銀行同業市場拆借,或者提供高於市場水平的利率來獲得資金時,市場實際上已給它投下了一張不信任票,且一家銀行的疲弱極可能導致傳染。

外國銀行貸款的期限結構。新興市場中許多公司從外國銀行借入美元、歐元等短期貸款以降低利率,容易產生貨幣和期限錯配的問題。當某國接受的外國貸款中有25%以上短於一年期限時,應當引起足夠警覺,因為這些貸款在危機中極易被抽走。

國際貨幣和資本流動的猛增或驟減。外國投資者突然投入的大量資金並非一定是好事。如果資金流入的增長比經濟增長快三倍,危機的發生條件就成熟了。

資產價格泡沫。資產價格泡沫在新興市場特別常見。作為一項法則,當任何種類的資產價格已經連續幾年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長時,我們就看到泡沫產生的跡象了。

總之,金融危機是宏觀和微觀經濟這兩個層面上強大力量復雜相互作用的結果。這其中,金融危機的微觀經濟基礎被嚴重低估和輕視是危機爆發的首要原因。業績低下的企業和不健全的銀行業務方式為危機創造了條件,而國際貨幣和資本流動的飛速增長、政府政策、資產泡沫和其他外生、內生誘因往往都會起到催化劑的作用。

新興市場與全球經濟接軌這一過程給所有人都帶來了好處,然而,如果這些新興市場還沒有做好准備或者還沒有完備的“免疫系統”,那麼這個過程難免造成痛苦和代價。我們認為,未來仍會發生幾次嚴重的危機,且隨著市場的發展,危機發生的頻率、規模和強度都很有可能上升。加入世界經濟體系利遠大於弊,但是投資者、管理者、監管者和政府還有很多事要做,目的是在金融危機的熊熊烈焰燃燒起來之前,敏銳地嗅出已經冒出的煙味,找出那些剛剛迸發的火苗,並采取明智的、有體系的應對措施,避免危機的大規模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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